糟糕的API製作
一年前也就是2017/1/27的紀錄,我經手一個幼稚園案子,我以為只要負責開發App的部分即可,所以報價非常的親民,因為對方是我非常好的老闆朋友。不過最後證實,這個案子讓我公司虧錢,時間成本多出3倍,為了斬斷所有牽絆,在卡卡頓頓開發一年後,宣布不再接手維護。
以下就描述我身為軟體架構師觀察到的問題:
API開發
此案不明原因分成三個人⋯⋯
- A創造規格人(實作原型)
- B建立架構人(實作雛形)
- C開發實作人(實作成品)
照理說,ABC要同一人才是!因為每個人的邏輯思考不同,若分為三個人接續製作,最後成果極度可能四不像,那可是會大大增加開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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