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到的資料為「司法院暨所屬各機關各項案件新收概況」,一般人應不知道每年司法案件有多少,由於上週日視訊分享,家人在法律事務所工作三年半,看遍非常多「無常事」,基於好奇心,我也就親自上網查找,果真數字讓人驚艷⋯⋯
簡單來說,台灣每年幾乎都會新增300萬司法案件。
直接看統計圖表吧~要把17頁放到16頁的右邊結合起來看喔~


案件如此的多,到底都是誰在打官司?尤其以民事訴訟最多,每年都有超過100萬件!
這些無常事像是⋯⋯感情深厚的親友反目成仇,充滿熱誠合作的夥伴翻臉不認帳,認定未來發展無限量的公司無預警倒閉等等,都能成為打官司的主題。
有人說「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這似乎是真的!有錢的人請得起厲害的律師,來進行曠日費時又會花大錢的官司。那麼就在清平歲月中多了解些法律常識,當然我希望不會遇到,但誰能保證?我不犯人人就不犯我呢?
看到2018年底超火紅的「誰摔死李X」,加上了解耶穌是如何被陷害,了解到人間就是因為自私自利才會產生如此多糾紛。此外,衍伸出官商法勾結,領人民納稅錢來迫害人民⋯⋯
最近感慨,友人創業為了不付清10萬元,寧願花超過10萬元來告夥伴⋯⋯怎不拿請律師的費用來付清欠款呢?
什麼是民事訴訟?
民事訴訟,是指私人間就生活關係或金錢關係的爭議或糾紛,根據私法進行解決的訴訟活動。具體而言,包括有關財產的糾紛(例如土地或不動產的歸屬,借款的歸還等)或身份關係的糾紛,其訴訟程序需要參照民事訴訟法及各類民事訴訟規則進行。
廣義上的民事訴訟還包括根據確定的判決進行的執行程序(民事執行制度),以及訴訟準備階段的保全程序(訴訟保全制度)等,此外也包括規範多個債權債務人間關係的企業或個人破產程序的內容。
參考:司法統計、WiKi – 民事訴訟、關於耶穌之死的關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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